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规定: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二)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三)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
(四)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五)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六)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七)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一)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二)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三)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四)货物、货样、广告品;
(五)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不用预约的,直接去就可以了,周一至周五上午最好。
国家航天局是政府部门,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单位,主要管理我国民用航天事业,对外代表国家。国家航天局不负责火箭、卫星的研制和生产,它只是我国航天事业的管理者。
也许学生们会对航天局心生向往,但遗憾的是,航天局也并不会直接对外招聘,而更多的是体制内的调动。
因此,有航天梦想,想加入我国航天事业的同学必须再次另辟蹊径,也就是进入两大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我国航天大部分型号的产品都是由这两个集团下属研究院研制的。这两个集团下属的各研究院是我国航天的主要科研力量。
小孩子的疫苗放在打预防针的地方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人疫苗放在海关总署下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海关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属于海关总署。
一、简介
海关是依据本国(或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对出入国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进行监督、检查并照章征收关税的国家机关。
二、职能
1.
对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有的称作通关管理,有的称作保障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
2.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许多国家海关除征收关税外,还在进出口环节代征国内税费,例如增值税、消费税和石油税等。有些国家海关,还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进口商品罚金等。
3.
查缉走私。各国海关部对逃避监管、商业瞒骗偷逃关税行为进行查缉,尤其对走私禁止和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特别是毒品,每一个国家海关都加大查缉力度。其他部分或个别国家海关具有的特殊职能:如编制对外商品贸易统计、保税管理、沿海巡逻警戒、管理航行一级保护版权和专利权等。21世纪初,有些国家除对传统的有形贸易(实物)监管外,还对无形贸易(服务贸易)进行监管。许多国家政府指令该国海关履行国际出口管制制度,即对高科技产品、导弹技术产品、核相关双重用途产品、生化武器、常规武器、环境污染物质和有毒废料、濒危物种、文物等进行管理制。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中国海关职能有4项:监管、征税、查私和编制海关统计。
三、权力
1.
检查权: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2.
查阅、复制权:查阅、复制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的有关资料。
3.
查问权:查问违反《海关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人。
4.
查验权:查验进出境货物、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
5.
查询权: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6.
稽查权:稽查企业进出境活动及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账务、记账凭证、单证资料等。
7.
扣留权:扣留违反《海关法》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及与之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它资料。扣留走私罪嫌疑人,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8.
连续追缉权:对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或个人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9.
行政处罚权: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包括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处以没收,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对有违法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
10.
佩带和使用武器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依法佩带武器,海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使用武器。
11.
强制执行权:是在有关当事人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为实现海关的有效行政管理,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迫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海关的强制执行权包括强制扣税、强制履行海关处罚决定等
研究生进海关条件只能是参加海关组织的招聘考试。
如果是研究生学历的进海关后第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后职级是副主任科员。
另外补充一句,海关基本上不看专业的专业,最多影响你的面试成绩,当然也别想象着能分配到自己专业对口的部门,极有可能分配你去守卡,因为现在海关到处是本科,硕士博士也多了去了。
答案是有的。
在总署层面,海关教培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以及秦皇岛关校、上海关校等都是海关总署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4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工作职责及队伍划入海关。而原国检局的检测中心、实验室、机关服务中心等多数为事业编,且占比在30%左右。在机构改革整合后,海关队伍中事业编职工人数更加壮大。
在直属关层面,有后勤管理中心及各隶属关的分中心,另有工业品、玩具检测中心及动植物、卫生检疫等实验室,这些基本为事业单位,其中工作人员也多数为事业编。
从职能上讲,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行李、物品及运输工具等的监督管理机关,更多的意义是作为执法机关出现,打击走私、洋垃圾及防范外来物种和检测疫情等工作内容,把守国门安全,因而行政编占总人数的大多数,事业编相对比例少。
就趋势而言,在整合完毕后,海关队伍中事业编职工会逐渐减少,即控制“入口”,少招或减招,在“出口”方面放开,通过自然退休或转岗等方式,逐渐控制在合理的规模。但并不意味着海关队伍不需要事业编人员,一些重点实验室、检测机构、院校等对高学历的人才还是很渴求的,而以上单位也会保留公益一类的性质,保障上也是很稳定的,如果有意向,不妨试试。
北京推进双创信息服务中心以服务中小企业、推进创业创新”为使命,是由工业信息化部中国信息产业网、中国互联网协会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发起,联合新华网、北京大学创新研究院、清华大学技术创新中心等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该中心的成立,旨在搭建一个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互联网+服务平台,聘请知名人士、法律专家、管理咨询专家、银行机构负责人、金融投资业界专家担任中心专家顾问给予专业指导, 共同培育、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移动应用平台;共同推进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发展;共同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分类规范且有序的移动应用服务,并扶持企业在其中获取收益,实现多方共赢;通过广泛沟通、交流,以期长久保持有利于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发展的健康产业环境;共同积极探索并实现移动应用的创新商业模式、创造就业机会、实现创业梦想。
一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 自用”是指旅客自己使用或者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等牟利的目的;“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的旅行目的、居留时间、进出境频率等情况而判断旅客可以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数量,进境物品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详细可网查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 关于发布新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海关按《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规定的征税或免税物品品种、数量验放。
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
第一类物品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
第二类物品酒精饮料烟草制品
第三类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注: 1、本表所称进境物品价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值为准,出境物品价值以国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 2、准许各类旅客携运本表所列物品进出境的具体征、免税限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3、本表第一、二类列名物品不再按值归类,除另有规定者外,超出本表所列最高限值的物品不视为旅客行李物品。